政策法规库
权威整理征兵相关法规政策,助你全面了解参军入伍的各项规定
征兵工作条例
规范征兵工作的基本法规,明确征兵对象、条件、程序等核心内容。
征兵对象与年龄
男兵:高中(含中专、职高、技校)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(含高校在校生),年满18至22周岁;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放宽至24周岁;研究生放宽至26周岁。女兵: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,年满18至22周岁。
征兵时间
每年分两次征集:上半年征兵2月中旬开始,3月底结束;下半年征兵8月中旬开始,9月底结束。
征兵程序
兵役登记→网上报名→初检初核→体格检查→政治考核→役前教育→审定新兵→张榜公示→批准入伍。
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
规定应征公民体格检查的项目、标准和判定方法。
外科标准
身高:男≥160cm,女≥158cm。体重:男性BMI 17.5-30,女性BMI 17-24。纹身、瘢痕、扁平足等均有明确规定。
内科标准
血压:收缩压90-140mmHg,舒张压60-90mmHg。心率:60-100次/分。高血压、器质性心脏病等不合格。
眼科标准
裸眼视力≥4.5。矫正视力≥4.8且度数≤600度。激光手术需术后满半年。色盲色弱不合格。
优待政策
现役军人及退役军人的各项优待保障政策。
家庭优待金
由地方政府发放,共发2年,每年不低于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%。到高原、边远、艰苦地区服役按2倍发放。
学费补偿
对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、毕业班学生、在校生,由中央财政实施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。本专科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。
退役安置
义务兵退出现役,报考公务员、事业单位享受加分等优待。自主就业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,不低于2.5万元。
大学生入伍专项政策
针对在校大学生和应届毕业生的专项优待措施。
学籍保留
高校在校生入伍后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,退役后2年内可复学或入学。
考研加分
退役大学生士兵完成本科学业后,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,初试总分加10分。
免试专升本
高职(专科)毕业生及在校生入伍,退役后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。
转专业
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,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,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。
